如果注定要离别,那相遇的意义是什么呢?
楼主不要伤心。
人生“注定”要离别的只有生死。
死亡是所有生命的宿命。
其他的,你想见还是可以努力见到的。
相遇的意义是相遇。
有句话这样说嘛,“你遇到的每个人都是你自己”。
所以注定离别的到底是你放不下的那个人,完不成的理想呢? 我曾遇到很多人,我当时都很喜欢他们。
有一个例子,20岁左右的时候,我喜欢一个比我小一岁的同校生。
是明目张胆的表白,人尽皆知的那种。
但是吧,那个人从来没有回应过。
我也受过折磨,…。